何良才(中共公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何良才,男,1967年3月出生,汉族,湖北洪湖人,大学文化程度,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入党,现任中共公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中文名何良才
中国
民族汉族
1967年3月日
文化程度大学
工作经历
1986年07月—1988年08月洪湖市白庙镇新河中学教导主任
1988年08月—1988年12月洪湖市白庙镇派出所民警
1988年12月—1992年06月洪湖市公安局办公室秘书
1992年06月—1993年06月洪湖市黄家口镇派出所副所长
1993年06月—1995年03月洪湖市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
1995年03月—1996年12月洪湖市瞿家湾镇党委委员、派出所长
1996年12月—2000年01月洪湖市委政法委政工科科长、副科级政研员
2000年01月—2001年07月洪湖市委政法委纪检组长(正科级)
2001年07月—2004年03月洪湖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
2004年03月—2006年11月洪湖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2006年11月—2009年10月公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09年10月—中共公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职务任免
2015年9月,拟任湖北荆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人物事迹
为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8月4日,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勇主持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副书记何良才代表委机关领导班子对8名新任职、6名新晋升职级的科级干部进行集中廉政谈话。[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