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接品牌,成就梦想!
* 您的称呼: * 您的电话:   您的地区:  您的留言:
同意并提交

点击提交代表您同意《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中共办:领导干部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

更新于2023-08-09

  闽南网12月30日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各级党政机关内部禁止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禁止烟草广告,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要动员本单位职工控烟,鼓励吸烟职工戒烟。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推荐阅读:中央:领导干部需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

全球连锁品牌网温馨提示

  • ·以上展示的项目信息均来自项目公开数据,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来源网站负责。
  • ·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您在投资前与企业核实确认加盟情况,务必多咨询、多考察,以企业确认为准,以便降低投资风险。
  • ·全球连锁品牌网仅进行信息展示,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或侵权信息,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核查处理并回复。

我要咨询

为方便项目方联系您,请验证您的手机号码

点击提交代表您同意《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您可以根据下列意向选择快捷留言

我对项目很感兴趣,请尽快寄资料给我

请问我所在的地区有加盟商了吗?

我想详细了解加盟流程

加盟该项目能得到哪些支持

我想加盟,请电话联系我

加盟所需要的费用有哪些

项目很好,请尽快联系我详谈

暂无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