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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一语成谶 阿里巴巴遭遇集体诉讼股价持续下跌

更新于2023-10-31

  “阿里瞬间跌掉了一个京东,京东被吓得跌掉了一个聚美。”这是最近网上最火的一个段子,但对阿里的投资者来说,却并不好笑。

  1月27日以来,阿里巴巴的股价出现连续下跌。尤其是在1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披露“白皮书”之后,当日,阿里巴巴股价下跌4.36%,收于102.94美元。随着事件发酵,跌势难以遏制,1月29日,收盘价包89.08美元,跌破上市首日开盘价,直到2月4日都未能收复失地。

阿里遭遇集体诉讼股价持续下跌

  面对这样的行情,早在去年11月就把主要资金从海外市场转移回国内的个人投资者沈粤华感到非常庆幸。

  “之前是委托海外的朋友将钱交给北美市场的投资机构打理,但去年11月A股开始回升之后,逐步将绝大部分资金撤回投资A股。”沈粤华说,正当他将资金撤回国内时,也正是阿里巴巴股价开始走下坡路了。

  “中国古语有云,盛极则衰。股价持续新高、业绩不断增长都是好事,但总会碰到瓶颈。更何况是近年来路途并不平顺的中概股。”总部位于纽约的一家对冲基金华裔投资经理Shawn Lee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阿里上市之初,业界对其假货风险就有预期,只是没想到会是以这样一种戏剧性的方式爆发出来,而它的股价下跌除了政策风险之外,可能还包含多方面的问题”。

  目前,阿里巴巴在国内和工商总局经过多回合的口水战之后,已经握手言和。但难缠的官司却傍上了这家“从不怕事”的公司。一场中国公司和美国法律的较量正在上演。

诉讼硝烟起

  内部问题紧急解决了,但外部问题却没那么容易消停。

  有媒体报道称,目前已有7家美国律所表示将介入阿里巴巴的调查。与此同时,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郝俊波在近期也发布了一个征集书,他所在的律所正在全球范畴内征集从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上市日)至2015年1月30日之间持有阿里巴巴股票,并遭受20万美元以上较大损失的投资者。筹备代表投资者提起集团诉讼,以索赔投资损失。

  “目前已经有收集到的投资者数量有十多个,有来自中国本土的,也有海外华人。其实,数量不重要,美国方面最终会选举首席原告来代表所有投资者进行诉讼。”郝俊波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介绍,单人损失金额越大成为首席原告的可能性越大,这也会在诉讼中争取到更大的主动权。在集体诉讼中,如果原告胜诉,首席原告相较于其他投资人可以获得较多的赔偿,律所也会拿到丰厚的代理费。

  在国家工商总局宣布“白皮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之后,外界对此次诉讼前景非常不乐观。对此,郝俊波表示,诉讼的核心并不是“白皮书”的法律效力,而是事实。

  “阿里是否在招股书中披露了工商总局的此次调查,已经调查可能面临的风险,这才是关键。工商总局此项调查是在阿里上市之前,虽然阿里的招股书中提示了平台上可能面临盗版、假冒或者非法货品而遭遇诉讼风险,但泛指的风险和具体事项的风险还是存在差异。”郝俊波说。

  阿里巴巴在IPO前的最新招股说明书提及,“虽然我们已经采取措施对卖出产品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最小化对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侵犯……这些举措不一定总是成功的……另外我们过去也因为在我们平台上销售的假冒盗版产品而遭遇过负面曝光。”

  1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就行政指导答记者问时表示,2014年7月16日,工商总局网监司在浙江省召开阿里巴巴集团行政指导座谈会,目的在于指导、督促阿里巴巴集团加强自律,净化网络购物环境,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网监司根据座谈会的会议记录,于2015年1月28日发布了《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

  罗宾斯·盖勒律师事务所的诉状中指出,阿里巴巴及其高管违反了美国1934年颁布的证券交易法案,在IPO前出具了与其业务操作息息相关的具有重大错误和误导的声明,具体就是指公司没有向公众披露去年7月和中国工商总局之间的会晤,没有公布官方对阿里巴巴诸多可疑之处。

  阿里需要自我证明的关键是,去年9月上市前,7月与工商总局的见面与监管报告,高管是否知情并且隐瞒。

  “假设和解,阿里巴巴付出的是经济损失,但如果最终由法院判决,阿里巴巴的高管则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在郝俊波看来,和解是一个有利于诉讼双方的方案。

  目前来看,阿里方面的态度非常减持。蔡崇信在1月29日的一份声明中称:“我们第一次看到这份‘白皮书’的时间,是昨天当工商总局把‘白皮书’刊登在其网站上的时候……我们在此清楚地告诉各位,阿里巴巴并没有要求工商总局延迟公布任何报告。”

  2月2日,马云公开讲话中更是表示:“敢上市,就不要害怕被告,这是中国企业今天应该要有的勇气,也是必须面对的问题。所以,Wewelcomeit,并且我们会积极地、透明地去对待这个事情。因为阿里在6个月以前我们就采取了透明的制度,我认为这不是一个坏事情,反而让西方社会进一步了解中国今天的企业,能够做到这样,并且我们是怎么做的。”

  “证明阿里巴巴曾有所隐瞒并非易事。”他称,“虽然取证程序可以让他们接触到相关文件,但这类案件的取证并不容易,必须针对事件提出具体的申诉理由。而且即便他们能够证实他们的指控,阿里巴巴的可变利益实体结构(VIE)也是发起集体诉讼的又一个障碍。”美国律所MilbergLLP律师拉多认为,这个集体诉讼官司难度不小。

  必百瑞律师事务所中国业务主管苏唐明也称,虽然多数证券类集体诉讼最终会以和解收场,但如果针对阿里巴巴这类公司的诉讼最终由法庭裁决,诉讼当事人也将面临巨大的障碍,因为在采用VIE结构的公司中,资产掌握在中国经营的公司手中,而外国法庭的裁决无法在中国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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