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全球连锁品牌网,项目放心!
首页 > 娱乐圈事 > 家属没见到曾成杰最后一面 长沙中院:罪犯没要求会见
* 您的地区: * 您的称呼: * 您的电话: * 填验证码: 您的留言:
同意并提交

点击提交代表您同意《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家属没见到曾成杰最后一面 长沙中院:罪犯没要求会见

更新于2023-12-13

  闽南网7月15日讯 湖南34亿集资案主犯曾成杰于12日上午被长沙市中级法院执行死刑。但曾成杰之女12日晚发微博质疑称,其父被执行死刑前,家属连最后一面也没见到。前日,长沙市中级法院官微对此先是回应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该微博引发网友质疑后被删除,长沙中院官微就“发出了一条错误信息”道歉,这条道歉微博,不到两小时就已经被转发和评论各1万多条。

网友:

法院回复太冰冷

  12日晚10时04分,曾成杰的女儿在微博发布消息:“上午我爸爸已经被执行死刑了,注射死亡。我们连他的最后一面也没见到!一句遗言也没有!现在政府都没通知我们!”

曾成杰(资料图)
曾成杰(资料图)

  微博在网上迅速引发热议,质疑法院不通知家属的行为是否合情合法。

  面对质疑,13日下午,长沙中院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对犯人执行死刑时,犯人必须跟亲人见面。”这则消息再次引发网友的热议,被批“冰冷回复”。

  不少网友还引述相关法律指出,“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网友质疑,作为司法机关,竟然连相关法律都不懂。

法院:

就错误信息道歉

  在质疑声浪中,半小时后,长沙中院将该微博删除。13日下午6时许,长沙中院官微又发布微博称:“7月12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罪犯曾成杰执行死刑前验明正身时,法官告知其有权会见亲属,但罪犯曾成杰并没有提出此要求,在其遗言中也没有提出。”

  由于此前被删除的微博引起网友极大关注,长沙中院官微随后又发布了一条道歉微博:“今天由于微博管理人员对刑事法律学习钻研不够,想当然办事,面对网上舆论不淡定,导致发出了一条错误信息并在领导发现后删除。我们对一线工作人员提出了严厉批评。特此向网友和公众道歉。”

  昨日,湖南高院新闻发言人曾鼎新则表示,因为案卷材料中没有曾成杰的二女儿、儿子的联系方式,故当日执行后法院将执行通知书邮寄送达曾成杰的女婿(大女儿丈夫),并通知其于一周之内领取曾成杰的骨灰。

  湖南一名死刑犯的临刑际遇引发关注:未见家人,没有通知,如此行刑是否有违法理人道?面对质疑,仓促应对,又如何让公众口服心服?实事求是才能维护公信,敷衍塞责只会越描越黑。司法机关,请拿出直面问题的勇气。你们的每一次裁决,都可能成为司法进步的台阶,也可能让公平正义远离!——@人民日报

  长沙中院有责任举证自己尽到告知义务,以澄清网友“欺负死人不会说话”之讥。——@新京报

□链接

曾成杰案

  曾成杰生前为湖南一家房地产公司总裁,2011年5月20日,因犯集资诈骗罪,涉案总额34亿元,曾成杰被长沙中院依法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曾成杰提出上诉。同年12月,湖南省高院驳回曾成杰的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法核准。2013年6月14日,最高法维持长沙中院一审判决。新京 京华 南都 羊晚 新华

全球连锁品牌网温馨提示

  • 以上展示的项目信息均来自项目公开数据,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来源网站负责。
  • 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您在投资前与企业核实确认加盟情况,务必多咨询、多考察,以企业确认为准,以便降低投资风险。
  • 全球连锁品牌网仅进行信息展示,如您发现页面有任何违法或侵权信息,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核查处理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