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务局(天津港口统一管理的政企合一机构)
1984年7月19日,为适应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经天津市政府批准,“交通部天津港务管理局”更名为“天津港务局”。东汉时期,封建王朝处于军事上运送兵员、转运漕粮的需要,征集民夫,开凿河渠,使诸河相通,合流入海,形成了以海河为主的内河航运网。
2003年11月15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经天津市委批准,天津港务局实行政企分开,行政职能转交天津市交通委员会,天津港务局转制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中文名天津港务局
1984年7月19日
天津
以自有资金对港口投资等
历史沿革
天津港历史悠久。早在公元三世纪以前,中国北方人民就利用天津一带的天然河流进行水运活动。东汉时期,封建王朝处于军事上运送兵员、转运漕粮的需要,征集民夫,开凿河渠,使诸河相通,合流入海,形成了以海河为主的内河航运网。自唐代以来形成海港。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17日塘沽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津区军事管制委员会交通处以进驻军代表的形式,对港口实施接管。4月1日成立华北航务局,统一领导各有关单位。1950年9月15日,正式成立交通部天津港务局,为港航合一体制,专门管理港口航政、港政和装卸仓储业务,是天津港口有史以来第一个实行统一管理的政、企合一机构。
1984年7月19日,为适应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经天津市政府批准,“交通部天津港务管理局”更名为“天津港务局”。
2003年11月15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深化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经天津市委批准,天津港务局实行政企分开,行政职能转交天津市交通委员会,天津港务局转制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6月3日,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主营业务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以自有资金对港口业投资;港区土地开发;装卸搬运;仓储(危险品除外);货物中转联运、分拨;港口理货;客货运输服务;驳运;船舶引领及相关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及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商品包装加工;工属具制造;物资供销;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船、货代理及船舶供油、供水;房屋租赁;航道和港池疏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